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年6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9月1日实施,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 3% | 0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 10% | 105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 20% | 555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 25% | 1005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2755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5505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 45% | 13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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